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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同意筹建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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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00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05日15:02:40 打印此页 关闭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建议同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申请筹建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含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相关材料的函》(国械标管函〔2020〕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组织筹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二、筹建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拟定专家组成方案。筹建单位按照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征集专家人选,并将征集专家函在本单位和你中心网站公布。根据征集情况,筹建单位与包括专家推荐单位在内的有关方面协商拟定专家组成方案。专家组成和条件参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二)研究标准领域和体系框架。筹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归口单位所负责的专业领域进一步研究论证,加强与其他相关技术委员会的沟通,提出归口单位的标准领域和体系框架。
  (三)报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建方案。筹建单位准备归口单位组建方案材料(见附件),于2020年11月底前报你中心审查。
  (四)对外公示。你中心在组建方案审查通过后,应向社会公示归口单位名称、专家名单、专业领域、对口国际组织、筹建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等信息,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满,如符合要求,由你中心将组建方案报国家药监局审批。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建方案
材料清单
一、技术归口单位基本信息、专家名单及登记表。
二、技术归口单位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程序, 秘书处、专家等职责,经费管理制度等。
三、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秘书处工作人员 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
四、归口管理的标准领域和体系框架草案。
五、秘书处承担单位在人员、经费及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持 措施。
六、未来 3 年工作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草案。
     七、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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