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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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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60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31日18:53:1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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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0〕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学术优势,促进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我委决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专家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制订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对全国感染防控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对全国感染防控现状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建立感染防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和技术指导;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自发布之日起任期3年。


联系人:刘春平、陈金榆

联系电话:010-88385852

传 真:010-88385775

电子邮箱:NCMTA@nhei.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2月22日


来源: 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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